卿不谈磨合鞋脚 君却聊女人挑瓜

偶然看到一篇题目为《挑瓜识男人》的文章,显然是出自女人的手。于是好奇,挑瓜和识别男人有什么相同之处,女人如何去识别男人?

开篇便说会挑西瓜的女人通常会选到好男人,因为男人如西瓜,仅从外表看不出内瓤的好坏。文章从三个年龄段举例说明。

年轻的时候都要求对方英俊多金幽默有才,总之希望找个集天宠于一身的。殊不知多金的男人大多不乖,有才的男人大多桀骜,英俊的男人大多无为,而综合条件好的男人又被广为觊觎。抱得全才归犹如抱着炸弹。

人到中年,就把英俊多才两项给剔除了。能拉会唱能写会画都不当饭吃,女人已被社会磨平了锋芒,又被市场训练得很有经济头脑,对男人的要求是平稳就好,不必费力气去绑,负责任比满足虚荣重要。

到了老年才知道,世上最珍贵的不是香车美女地位财富,能有副自如行动的身体就是美好,能有个陪着说话的人就是幸福。什么大西瓜,甜西瓜,都不如手边有块西瓜,有得吃就不错啦!

可是,我最想知道的”如何挑瓜、如何识人”,作者却始终没有说。绕了一圈,不过是告诉读者:年轻看长相,中年看品相,老年看真相。与其追求英俊、多金、幽默、有才,不如找个平稳、负责、能陪着说话的人。

“男人仅从外表看不出好坏”。这话我赞同,不过,这话也同样适合用在女人身上。应该说,任何人都是“仅从外表看不出好坏”的。再说,女人心目中“好坏”的标准是什么,恐怕还是要用“鞋子和脚”的关系来说吧。

我挑西瓜,根据别人的经验,通过“看、掂、听”来判断,剩下的就是缘分。通常挑到好的时候多,也有挑到不怎么样的。因而,至今也不敢自称会挑瓜。比较幸运的是,不太会挑瓜,只好看重脚跟鞋子的磨合关系,着眼于“手边有块西瓜,有得吃就不错啦”。

要紧的是:别因为怕挑到生瓜,就一辈子不吃瓜;也别因为吃过一口甜瓜,就以为所有瓜都该这么甜。瓜甜不甜,靠的是运气;日子过得甜不甜,更多靠的是两个人慢慢经营。

往时今日

五年前今日,写过一首【七绝·憶楚都】

楚国沉沦九歌长
郢城霸业入黄粱
离骚绝唱终萧瑟
云梦依稀史莽苍

还翻译过一首美国诗人玛莉·伊莉莎白·弗莱(Mary Elizabeth Frye)的小诗《別站在我的坟前哭泣》。

別站在我的坟前啜泣
我不在那兒,我並未长眠
我是那长风千里吹送
我是那钻石雪中晶莹
我是那阳光哺育成熟
我是那秋雨缠绵細柔
当你清晨宁静中醒来
我是那急速上升的气流
安静的鸟儿在其中盘旋
我是那暗夜中柔和闪耀的星光
別站在我的坟前哭泣
我不在那兒,我不曾死去


07/25/2026 周六

流行音乐披头士 女排险胜鼓人心

整日里有些浑浑噩噩,白天竟一篇随感都写不出来。

按高手的说法,写不出来时,就回想今天干了什么,兴许就能抖落出点什么。

午间看新闻,中国女排在前八之战,竟把夺冠大热的美国队掀翻了。

好久没关心女排了。印象里,自郎平之后,女排消沉了好一阵。这次还是靠东道主才勉强挤进前八,排名垫底。反倒是打法顽强的日本队没能进来。美国队一路高歌,赢得毫无悬念,谁料想,这一局反被中国队险胜,挺进四强。

我忍不住去查了查现在的女排格局。平心而论,实力确实已非郎平时代可比,谈不上夺冠热门。但恰恰是这种“不被看好”,让这场险胜有了随感的味道 —— 体育最动人的,从来不是王者的碾压,而是弱者的不认命。那一分一分的咬牙顶住,像极了我们普通日子里的死撑。


另一件事,是做邮轮英国行的功课,看到利物浦。以前这个名字对于我只是个港口,仅此而已。没想到利物浦作为港口,输出的是货物;而披头士作为文化符号,输出的是全球青年的心跳。

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国在进行一场文化大革命,而英国则进行了一场音乐革命。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披头士是上个世纪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流行音乐团体,可以说是改变了整个流行文化。

披头士把摇滚乐从简单的舞曲,变成了有深度、有实验性、能表达复杂情感的艺术形式。在西方引领了“披头士狂热”(Beatlemania)—— 全世界年轻人疯狂追星的盛况,演唱会现场尖叫不断,是现代偶像文化的开端。

而且披头士对当时的越战起到了推动了反战、和平、爱与自由的思想传播,尤其是他们的歌曲,如 All You Need Is Love,成为时代象征。

几乎所有后来的流行、摇滚、独立音乐人都受他们影响(包括中国很多音乐人)。直到现在,他们的歌曲至今仍在全球电台、电影、广告中播放。至少,当下中国的一些演唱会,年轻观众的狂欢,仍然可以看到他们改变了世界流行音乐和青年文化的影子。

应该说,他们已经成为经典文化遗产,像巴赫、莫扎特在古典音乐中的地位一样。巴赫把宗教音乐变成人类共情,莫扎特把宫廷小曲变成天才神性,而披头士把录音机里的迷幻噪音,变成了几代人理解爱与自由的语法,在流行音乐领域几乎无人能及。

以一句披头士的歌词结尾。“最终,你得到的爱,等于你付出的爱。”(And in the end, the love you take is equal to the love you make.)

长知识了。看来,那些写作高手的说法,果真有效。

往时今日

去年今日写过一首十四行小诗【失衡中的渴望】。

一个漆黑的夜晚
有人烧尽了所有的记忆
从此脑子就空明了
——如初生婴儿的懵懂

一个清朗的黎明
有人洗清了昨日的所有
从此步子就轻盈了
——像孩童学步的蹒跚

我也想拥有
这样的夜晚和清晨
把三维腾空
将时间清零

在无数个漆黑和清朗中
时间永远在接近原点


07/24/2026 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