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神奇能救命 无声言语会发音

上午和中文学校网站的负责人合作,她输入更新后的密码,我从手机上获得验证码,同时进入网站。然后将手机转为她的,正式完成新的移交。我则从子网站进入,问题解决。

一个星期以来,这是一个一直阻碍我上载文章的烦恼。不过,我知道问题迟早总会解决,因此,写作继续。多出来的时间去读书,竟然读完了两本书。真应了那句老话“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2023年的12月7日,瑞典斯德哥尔摩又诞生了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挪威剧作家约恩·福瑟(Jon Olav Fosse)。他因其创新戏剧及散文“为不可言喻的事物发出了声音”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奖的新挪威语作家。

可怜的村上春树,继续陪跑。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挪威剧作家约恩·福瑟。

约恩·福瑟在瑞典学院发表获奖演讲,演讲名为《无声的语言》。说到散文体的部分,他认为表达模式或者说讲述的行为包含着两种声音。“一个声音是那个说话的、写作的人的声音,还有一个声音是这个写作者所描写的人物的声音。这两种声音往往互相融合,以至于难以分辨到底是谁的声音。它直接变成了书写中的双重声音——当然,这同样是那个被书写的世界的一部分,也是其内部逻辑。”

这是我没有想过的一个方面。我的理解是写作者的声音通过被描写人物声音发出,也许,可以看成是两个声音。我们听得见的是被描写人物的声音,写作的人的声音是作者想表达的声音。

他的讲话,让我们了解到易卜生以外的另一位挪威剧作家的想法。我非常赞同他的一点就是:“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我从来不会像有人说的那样为了表达自己而写作,恰恰相反,我是为了离开自己而写作。”

另外一个看法也很有趣,“有些东西无法被言说,或不愿被言说,或在一言不发中才得到最好的表达。”是否可以理解为“此时无声胜有声”?

“但无声的发言,或无声的语言,主要是由作品整体发出的。无论是小说还是剧本,还是一次剧场演出,重要的不是各个部分,而是整体,而这个整体也必须体现在每一个细节里”。

有感于此,希望读者能从我【无声的发言】中,体会出我“无声的语言”。

不知道我是不是那个真实
或者虚构的小孩
远离尘嚣躲在树丛后的书面语里
用键盘和鼠标
交错成树枝和叶子
搭建一个遮风避雨的小屋
然后
点燃一支黑夜的蜡烛
爬进那属于我的地方

点燃蜡烛不是为了跟黑夜交流
也不打算对白天传递什么信息
蜡烛的燃烧是意义本身
有它自我存在的价值

故此我感到夜晚的安全
夜晚也感到了我的安全

约恩·福瑟发表获诺贝尔文学奖感言。

除了剧本,他也写小说。他的小说《七部曲》中,竟然整部小说没有一个句号。他说:“这也不是我的发明。我就是这样写小说的,在一个持续的流动过程中,一个不需要句号的乐章里。”

最后,他说道:“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向来明白写作能救命,也许它甚至也救过我自己的命。如果我的写作也能拯救别人的生命,这就是最让我快乐的事了。”

啊哈,原来写作还可以“救命”!

往时今日

去年今天,有感新鞋子送不出去,依韵陆放翁【咏梅】词,戏作【卜算子·赠鞋】。


12/10/2023 周日

隔靴挠痒读侘寂 言论自由难区分

终于将“日本侘寂”一书的最后一部分读完。之前已经将主要的篇幅读完,剩下的是一些附记之类。

读完后的理解大概有一半。俳谐和茶道追求的侘和寂,是日本特有的文化的特征。这些对外人来说,有些隔靴挠痒,必须生长在日本的环境,从小从各个方面受到日本文化的侵淫海外熏陶,才能悟道。看到最后,在迷蒙之中竟然小睡。不知是否如贾宝玉神游太虚境,一时倦怠,竟然不意间进入“侘寂”的意境?

有感,做汉俳记之。

【侘寂】

户外读闲书
朦胧之中入太虚
侘寂到东瀛

【俳谐】

源自东洋语
遣唐返汉方外侣
归宗已羁旅


昨日提到大学校长对待校园内犹太言行的众院委员会上表示,学校出现叫嚣种族灭绝犹太人一事虽然可恨,但属校方依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范畴。

哈佛大学校长的回答是:“这样的仇恨言论,我个人深深厌恶,也与哈佛价值观不符。我们信守对言论自由的承诺,即便那是令人反感、愤慨和冒犯性的观点。”

宾大校长的回答是:“反犹太主义在宾州大学没有立足之地。我们的言论自由政策以宪法为依归,宪法允许提出强烈观点,我不同意以不同方式对待言论,也无法讨论个别纪律程序。”

但是,第二天就改变立场,称那种言论不可接受,她的立场反复之快,引起一些宪法学者关注,认为适足以代表大学在校内,选择性地使用言论自由原则。

大学校长在众院委员会对待校园内犹太言行进行回答

保护言论自由及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法学系统,在演化230多年后已变得复杂微妙;言论自由在一边,骚扰恫吓在另一边,两者间的界线经常难以区别。

一些学者指出,近年来有好些案例,私立大学、学院的校长像变色龙,碰到某些场合拥抱言论自由,但有时被迫要保护政治不正确的思想或学术,就退缩回来。其实,责任也不在他们,因为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没有一个明确的是非标准。

比如,宾大教授们近些年撰写论文,谈优生学,批评医学院里的平权措施及反种族歧视。一位宾大法学院教授经常公开放话,谈自己喜爱西方文化,反对保护少数族群的平权措施。校方虽然驳斥她的观点,但是承认她有言论自由权,仍留任宾大。而另一位宾大人类学教授在Zoom视频开会时,讽刺地行纳粹举手礼,接下来被迫辞职。这是捍卫还是侵犯教员的“言论自由”?

再比如,麻省理工学院(MIT)本邀请芝加哥大学科学家前来演讲,但教职员工及研究生指责这位科学家批评平权措施令人无法接受,于是MIT校长取消这位科学家的演讲。这是维护学校的“言论自由”还是维护宪法的言论自由?

发表批评平权措施及种族歧视的言论,是否属于“言论自由”?何谓宪法捍卫的“言论自由”?

往时今日

去年今天,习填小词一首【踏莎行 · 瓦蓝雾】。


12/09/2023 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