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一个年轻人,到美国玩了几天,回国后,便发表感言。说美国除了空气好以外,没有别的好。举例说,没有好吃的,没有好玩的。到了周末,连跳个广场舞的人都木有,只有野外爬山。
看看下面的评论,好多人都同意这种看法,自然也有一些人不这么认为,这很正常。因为人们总是从一个个的片面开始,逐渐拼凑出一幅比较全面的真相。或者说,水越少越轻,如半桶水,就是晃荡的厉害,水越多越重,就逐渐平稳下来,这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在他的眼里,以他的认知水平,在他那个思想成熟程度,可能就是如此。关键在于那个目中无人的态度,竟然让我一下没有忍住,加上一条评语,实在还是修养和定力不够。我引用了一句话:有些人本来只有“半桶水”,却偏要“淌得很”。

记得毛泽东给老师徐特立老人庆生的信中,有这么一段话。毛赞颂徐老是“懂得很多而时刻以为不足的人”,而在有些人本来只有“半桶水”,却偏要“淌得很”。好像是在小学课文中读到的,那个“半桶水”比喻非常形象,因此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记得小时候,即使在城市里,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自来水。那些居民便到一个公用的供水站接水,一担水一分钱。人们用两个木桶接满自来水后,用一个扁担挑着走。为了怕水在走路时晃荡出来,有的人在水桶上用绳子系一块小木板,水满了小木板就飘在水面上随着水的波纹动荡,这样水就不容易洒出来。
长大后,我也在井台上或者到河流里用桶挑过水,真正体会过挑水时水在桶中晃荡的感觉。现在的年轻人,多半没有经过这些,大概不太懂“半桶水”的意思。在我的评论下,有人说我“蹭流量”,这就轮到我不太懂他们年轻人的意思了。我不知道是表扬我给博主“蹭流量”,还是批评我给自己“蹭流量”?

还有人说,你说别人“半桶水”,你自己也来“淌”一下啊。那我就更不敢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半桶水,更主要的是我还“知耻”。
在美国呆了几十年,我不敢说已经“了解”了“美国”。美国太大了,也太多样化了,我所知道的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这些了解还受到环境,认知的限度和立场态度的局限。比如说没有好吃的看法,也许是国人习惯了中国的烹饪,对其它国家不习惯,就认为不好吃。不得不说,这涉及到一个人偏执或者包容的眼界和格局问题。另外一点,可能是他只吃过美国的汉堡、热狗和匹萨,可能还没有品尝过美国所拥有的世界各地的美食呢?
美国其实可以说汇集了世界各地的美食,从亚洲、非洲、欧洲到南、北美州和大洋洲,用数不胜数来形容,大概不过分。从典雅高档的米其林餐馆(MICHELIN)到接地气的街边地摊,林林总总,不用到美国各地,只要你到过纽约,或者到过加州,就会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了。
作为一个看起来不像老饕的年轻人,就敢下如此妄语,在下除了佩服,还是佩服,直到五体投地。

我不知道那位年轻人到了美国的什么地方,呆了多久,就发现美国生活很单调。仅仅以我这个美国南方最偏远的地方而言,如果喜欢运动,社区里有健身房,有游泳池,这两个我常去的地方。室外有网球场,皮克球场,垒球场,社区外不远有高尔夫球场,以及不需要专门场地的人行道健走,马路自行车运动。此外,还有室内有乒乓球和台球桌,以及瑜伽健身场地。
社区还活跃着几十个不同的俱乐部,艺术方面有绘画、雕塑、木刻、陶瓷制作、缝纫等,有合唱团,乐器社,和各种舞蹈社,从国标到民族舞等等。娱乐方面有各式棋牌,包括我们中国传统的麻将(周一)和现代的“掼蛋”扑克(周日、周三),还有短途旅游地方观光社和各个国家的社团(包括中国)组织活动,甚至还有中国没有的“枪支射击俱乐部”。还有一些我们不知道的活动。

如果说,这些还不够,仅以我自己而言,还有不用公共场地的读书和写作,难道不好玩吗?至少我是其乐融融。
如果还不好玩,我们可以出去旅游,可以从南方到北方的新英格兰各州,到北方邻国加拿大(四月底就要动身了),到多伦多,魁北克,温哥华,然后到阿拉斯加,回过头来,从加州往东,横跨美国大陆。

如果还不过瘾,可以买舟南下,沿太平洋西岸过中南美国家到美洲大陆最南端的合恩角,到南极大陆,再从大西洋东岸北上,沿途游玩,最后回到加勒比海,过古巴到佛罗里达的家。
如果,我是说,如果还不好玩,可以乘邮轮到欧洲、到非洲、到澳洲、到亚洲。虽然有些地方已经”玩“过了,但是还有更多的在”玩“的名单上,一种到老都玩不过来的感觉。
我不敢再想下去,因为认知有限,因为没有经济能力,否则,也许会考虑跟马斯克商量一下,乘坐星际飞船到太空玩一下。或者弄个潜艇,来个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最简单就是包一条邮轮,来个“环游世界八十天”。在美国,只要你打破认知的局限,敢想加上钱包够大,上天入地都不是个事儿。
也许,这些玩法,在那位年轻人眼里,还不够他喝一壶的,不过,恐怕我终其一生也玩不过来。

年轻人还说,美国的老人家孤独住在养老院,不如中国的老人们可以幸福愉快地跳广场舞!且不说跳广场舞只是人间幸福愉快的一种,就是在美国,那个年轻人也是没有看到,老人家也照样跳广场舞的。是的,我亲眼所见,在纽约,在法拉盛,就在离我住的地方不远,一个街区之近的社区小公园。
“不知者不罪”,原意是指一方因事先不知道而有冒犯的地方,另一方就不该或者不要加以怪罪。后来慢慢引申到不知情之下而做的错事,对方高抬贵手,不要加以怪罪。不过,这个“罪”不是刑法里的那个触犯法律的“罪”,此罪非彼罪。
比如说,那位年轻人短时间得到一个美国的印象,如瞎子摸象,加上涉世甚浅,不知道“半桶水”的故事,就以偏概全地下结论。人们不要过于指责,要允许年轻人犯错误,给他们留下成长空间,对那些同样自以为是的年轻读者也是一样。稍微提醒一下,点到为止就可以了。曾经,我们都是从“不知者”过来的人,深知其理。这个道理,要让他们自己亲身去体会,方才深刻。
啰啰嗦嗦讲了这么多,仍然感到自己是“半桶水”,还是不敢说我知道了美国的“吃”和“玩”,也不敢在网上“淌”一下,更不要说蹭什么流量了。把自己平常的小日子过好了,把自己想“玩”的都玩了,就知足了,还要蹭“流量”那个劳什子作甚?
04/16/2024 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