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幼童枪杀父 同学走火腿洞穿

六月以来,美国枪枝杀人案剧增,一连好几天都有美国各地枪杀案件的报道。事情闹得越来越大,拜登总统在国会拜托议员们推行禁枪案,并且为此全國奔走,结果立法一事無成。

我们佛罗里达有一桩枪击案,有些出人意料。据佛州橘郡(Orange County)警方指出,定居在奥兰多(Orlando)的一位26岁男子,育有三子。上个月底,当他在家打电动时,不幸遭到两岁儿子持枪射杀。

死者妻子向警方声称,她的五岁儿子告诉她是两岁的弟弟向爸爸开枪,但无法解释弟弟究竟是如何取得枪枝;目前儿童都毫发无伤,全被安置在佛罗里达家庭与儿童中心。警方也遗憾表示,若家长当初妥善将枪枝收好,悲剧就不会发生。

根据佛州法律,家中的枪枝必须放在有锁的盒子里,或是安装密码锁,避免16岁以下的儿童随意取得;当局也提醒有枪的家长必须谨慎保管枪枝。但是,有几个人会这样做呢?

据称,死者和妻子过去都曾因疏忽儿童照护和持有毒品被判处缓刑,而且也没有获得持枪许可;根据狱方的数据,男童的母亲被控谋杀等刑事重罪,已被安置在拘留所,而且不得保释。

这也从一个侧面看到拥枪和忽视法律的危险。但是,很难说明这到底是拥枪本身的问题,还是违背拥枪法律的问题?如果老百姓个人不再拥有枪枝,这样的事情就会很少发生。因为指望人人守法,几乎是不可能的。将来会不会做到人人守法,不知道。但是目前或者在我们看得到的将来,肯定是不可能的。

因此,即使是这样,上至总统呼吁下至百姓要求禁枪,就是禁不了。据说有了宪法修正案条款的保护,那么,这样的宪法是不是要修正一下呢?或者说大法官重新定义和解释一下这个条文呢?


在中国,历史的皇帝们和统治集团是不愿意老百姓拥有武器的,因为老百姓拥有武器就可以造反,就可以推翻他们的统治。近代的闯王李自成就是一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老百姓拥有枪支保护自己的利益,应该是他们应有的权力。

想起小学时,同学之间发生过的一个类似的事件。当时的中国,有部分人因为工作需要,可以拥有和携带枪枝,我同学的父亲就属于这一类人。放学后,我们到这位同学家里玩,看见了枪枝当然很好奇,于是就你看看我摸摸的拿在手上玩起来。“呯”的一声枪响,子弹从手枪里打了出来,击中了我们一位同学的小腿。

当时,谁也没有想到枪里面还有子弹,也不知道枪上了保险没有,或者上了保险却被我们胡乱中打开了。我只知道,如果再往上一点儿,击中的也许就是腹部和胸部甚至头部,那麻烦可就更大了。这跟我们佛罗里达2岁幼儿开枪打死父亲一案的情节相似,只是这个2岁幼儿的准头比较好,一枪击中父亲的要害。

因此,在近期禁枪不可能的情况下,严格看护好自己得枪枝当是重中之重。虽然我家平时没有小孩,但是枪枝还是放在很隐蔽的地方。而且,除了一只紧急备用的枪枝以外,其它的枪枝中都是没有子弹的。现在我家来了个3岁多的小丫头,鉴于这个事故,我将那只子弹上了膛的手枪高高放到柜子顶上,免得发生想象不到的意外。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