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2021 周二 晴

今日降温,由昨日80度降到60度。天色蔚蓝,一丝云影都没有。一种阳光照耀下的干冷。美国人又开始短衣短袖了。

有些事情,从一个方面来看,似乎不合情理,从另一个方面看,似乎又有道理。那这个事情到底有没有道理呢?多半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看到一篇报道。一个人在广东租房子住,一租就是15年,用她的话讲,跟这个房子已经“有感情”了。我非常理解这种感觉。

文革前,我们家在武汉。从小我们就住在公家的房子里。从50年代初一直住到70年代初,打记事起,就没有搬过一次家。直到有一天,接到一道指令,要我们家下放到宜昌县。突然间,离开我从小长大,并以为那就是自己“永久”居住的房子,童年和故乡,从此就天各一方,永远逝去。对此,那时的我曾经有一段十分迷惘和非常的难过的日子。

话说这栋房子面临拆迁的命运,就跟几年前岳父母的房子一样。女儿在那儿度过了她的童年和少年,故居在地面上完全消失,是跟童年的彻底隔绝。想必面临拆迁,她也会有许多的感慨。

因为房屋拆迁,屋主人得到拆迁补偿人民币260万。这位15年的长期租户由于感情的不舍,近乎人房合一,遂向屋主索要一半的拆迁费用。据说,这件房屋承载了她太多的感情。

这个道理充分吗?据说网上对此还展开辩论。各有其理。我想,感性归感情,理性归理性,所有权跟感情,在这里是两码事。

想到一个笑话。说的是有位大善人,每天施舍给街口一乞丐5元,从不间断。婚后改为2元,生子后改为1元。

有一天乞丐忍不住问:“先生,为什么你给我的钱越来越少?”答:“独身时没什么压力,后有妻,再有子,生活负担重,只能给1元了。”

乞丐听后大火:“你太不厚道,再有压力,也不能拿我的钱去养你的家人……”

大概,别人的东西,习惯了使用,就会产生一种惯性,就有感情,仿佛别人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了。

最近,加利福尼亚州连续三天都有不法之徒“集体抢劫商店”的报道。是不是他们对那些商品有“感情”,就可以随便“拿”走呢?


《脸书》“陈年往事”发来5年前的小诗,其时正逢农历小雪。难怪天气开始降温。

小雪 物候:虹藏不见 天气上腾地气下降 闭塞而成冬

昼短夜长车行迟
虹藏闭塞北风时
寂寥荷谢无华盖
斑驳菊残犹剩
门闭寒霜哀白发
轩开新雪慰青丝
山翁愿效袁安卧
梦向三闾习楚词

今年小雪过了,几乎一点冬天的感觉都没有,以致竟无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