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何为美 人类审美主客观

近日,一位老同学给我发来一篇文章,标题叫《审美悖论》。他说,这几十年来,他一直在思考一个美学问题——或者说,是在生活中被这个问题反复追问、反复困扰。如今,他对这个问题终于有了一些初步的、还不算深刻但相对理性的认识。他将这种认识归结为一个美学命题,称之为“审美悖论”。

他列举了三个案例:

一是洪水。他说,有一次洪水过后,水面漫上了田野与村庄,只剩树冠在水中浮动,一叶扁舟划过,红日西沉。这一幕在学生眼中是“美”的,有色彩、有动感,像一幅自然的画。但他却感到矛盾——洪水本身是灾难,是苦难,学生的审美是否忽略了其背后的痛楚?于是,美感与现实的冲突跃然纸上。

二是音乐家。一个音乐家的创作带来了动听的旋律,但同时,也扰乱了邻里的安宁。在艺术之“美”之外,有没有被我们选择性忽略的不便与代价?我们在感受“美”的时候,是否也在有意无意地回避另一部分的“现实”?

三是蝴蝶。一个士兵在战争前线看见蝴蝶在花丛中飞舞,一时沉醉,却因此暴露了目标,引来敌人火力。美感在此不仅成为危险的诱饵,甚至牵动了生死的结局。这不禁令人追问:审美的瞬间,是不是一种情境的忘却?而这种忘却,本身是不是危险的?

我很认同他的问题设置。其实,关于“美”的问题,也曾长期困扰我。就像世界上许多我不明白的事情一样,在认知有限的情况下,我常常只能抱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


我第一次真正被这个问题击中,是在大学毕业后不久,那时我还在国内进修美国文学。记得有一次,外教在课堂上讲到《了不起的盖茨比》。他提到女主角黛西(Daisy)的名字,来自一种叫“雏菊”的小花。这花在美国文化中象征纯真与虚幻,因而引发了一场讨论:“美”到底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存在?

那时的我们,大多还被唯物主义教育所影响,自然倾向于认为美是客观的存在:比如茉莉花,不仅香、色美,而且人人称赞,是一种“事实上的美”;而牛粪,谁看都是脏臭的,自然就“不美”。

但老师却提出,美其实是主观意识的产物,是人的感觉作用在对象之上的反应。也就是说,雏菊在某些人眼里是清新脱俗的,在另一些人看来可能不过是野草一株。这完全取决于观者的情绪、记忆与文化背景。

我们当时都被这一观点震了一下,还不知道这其实是哲学与美学的老问题——一个核心却又永远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

后来我才慢慢知道,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之争,几乎贯穿整个美学史:

主观主义认为美是人的心理投射,如康德提出,美是一种“无目的的愉悦”,是人的感知、情绪与文化在特定条件下的综合反应;

客观主义者如柏拉图与黑格尔,则相信美存在于事物自身,是比例、结构、和谐、理念的感性显现。

说到底,这其实是一个世界观的问题。那时的我,试图求个“中道”——主客观的辩证统一:美既来源于对象本身的某些特征(形式、比例、色彩),也离不开主体的文化、经验与情境。

但这些年走过来看,我却越来越偏向一个观点:审美是一种主观意识。

我们看到洪水后泛滥的“湖面”,有人说像西洋油画,色彩绚烂,宁静如梦;也有人说那是苦难的象征,是大地在呻吟。我们看到蝴蝶在废墟中飞舞,有人感动于生命的顽强,有人却觉得那是一种荒谬的美感。

所以,“美”不是客观事物本身,而是我们用什么样的心境、什么样的视角去看待它。在一个战争的背景中,哪怕是最和谐的旋律,也可能变得不合时宜;在一个废墟之中,哪怕是最残破的形象,也可能焕发异样的光彩。

“审美悖论”的提出,其实正说明了这点:人之所以能审美,是因为我们有忘却背景的能力;但也正因如此,审美的瞬间常常被现实所讽刺。

同样涉及的是审美感受与现实伦理之间的矛盾,或者说是道德与美感的冲突。我们是否有“权利”去欣赏一个带有苦难背景的“美”?

时至今日,我仍然在美的困惑中徘徊,《审美悖论》的提出,让这个问题更加复杂化了。这种悖论,或许永远无法解决。但它的存在,让我们对“美”的态度变得更加谦逊,也更加敏感。


06/22/2025 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