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读《世说新语》,闲聊魏晋中人。
有一个故事*说道,王子猷,书圣王羲之的儿子,一次暂住别人的空房,随即叫家人种竹子。有人问他:“暂时住一下,何必这样麻烦!”王子猷对着竹子吹着口哨吟唱了好一会,才指着竹子说:“怎么可以一天没有这位先生啊!”

古人多寄情于竹。著名的“竹林七贤”就是这样得到人们赞赏的。时人认为,王子猷的这种行为是对竹的一种“妙赏”,以及对竹子的一往情深,或者说在对竹子的爱好中寄托了一种理想的人格。
这种行为,当时被人们认为是一种“任诞”。指一种任性放纵的行为,甚至有些许荒诞的意思在内。这种行为是魏晋名士表达生活方式的主要表现。名士们主张:言行不必遵守礼法,凭禀性行事,不做作,不受任何拘束,认为这样才能回归自然,才是真正的名士风流。听起来,任诞是一个褒义词。这不就是人们天生的一种追求吗,谁又不想“任诞”一生,或者至少是一下呢?
如果从尊崇自由,随心所欲,蔑视陈规,不拘陋习,不勉强自己,不限制自己这些方面来讲,倒也是值得我们现代人模仿的。只是,这种任诞在人类社会中,当以不妨碍他人为限。如果王子猷暂住别人空房,没有经过房主的允许,就擅自在地里种上竹子,似有不妥。故事中没有提到这一点,或许作者(时人)认为这事不重要。
为什么我会这么想,因为我看到另外一段王子猷的故事**。

王子猷有一次经过吴中,知道一个士大夫家有个很好的竹园。竹园主人已经知道王子猷会去,特意洒扫布置一番,在正厅里坐着等他。王子猷坐着轿子径直来到竹林里,对着竹林吟唱了很久。主人久等,感到失望,还希望他返回时会派人来通报一下。可是,他竟然不顾主人待客之意,自顾一直出门去。主人实在受不了,就命家人关上大门,不让他出去。
对此有人评价:在王子猷眼里,对于自然物如修竹的纯粹的审美,其重要性远在世俗的人际关系之上。由此可见,王子猷爱竹,绝不是附庸风雅,而是爱到近乎痴迷的程度了。
在人与人组成的社会中,难道可以“任诞”到可以侵犯他人的自由或利益吗?王子猷酷爱竹子近乎痴迷没错,在竹下“讽啸良久”也无大碍,只是,到别人家里如进无人之境,不跟主人打招呼,就近乎无礼了。这种正常的人际关系还是要遵守的吧?
有人为此辩护,王子猷此行,纯属赏竹,而非社交应酬。只管自顾欣赏啸咏,何须与主人寒暄?在这种辩解下,似乎任何人都可以“任诞”为名,不顾他人情绪,不加节制地纵情享乐。
在当今美国,擅闯他人的家园,是属于违法的。如果主人觉得“大不堪”,随手捞出一杆枪,砰的一枪,打死入侵者也不用偿命的。
即便在魏晋时期,或者任何时候,未经允许,擅入别人家,也不应该看成是名士们的作为。这种任诞如果还要赞赏,那岂不是任何礼法都无需遵守,任何社会秩序都可打破,进而偷盗以致杀人放火也不过是一种“任诞”行为呢?
故事结尾说到,王子猷因此更加赏识主人,就留步坐下,尽情欢乐了一番才走。
这个结尾,我认为不合情理。主人因为王子猷的“简傲”,由好客的“洒扫施设,在听事坐相待”,到“失望”,以致“大不堪,便令左右闭门,不听出。”应该是很生气了。王子猷怎么一下子就因此“更加”赏识主人了呢?他先前有曾“赏识”主人吗?
这个弯子未免转得太急,逻辑在这里一下子刹不住车了。看来是讲故事的人,或者作者自己也觉得王子猷“简傲”和“任诞”得太过分了,勉为其难地安排了一个“乃留坐,尽欢而去”的结尾。
正常的结尾应该是,王子猷见主人“令左右闭门”,出不去了,方才意识到是自己的“简傲”无礼所造成,于是向主人诚恳地道歉,获得主人原谅后,方才离去。诚所谓:“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原文:
*《任诞》篇:“何可一日无此君”
王子猷尝暂寄人空宅住,便令种竹。或问:“暂住何烦尔!”王啸咏良久,直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
**《简傲》篇:“王子猷看竹”
王子猷尝行过吴中,见一士大夫家极有好竹,主已知子猷当往,乃洒扫施设,在听事坐相待。王肩舆径造竹下,讽啸良久,主已失望,犹冀还当通。遂直欲出门,主人大不堪,便令左右闭门,不听出。王更以此赏主人,乃留坐,尽欢而去。
09/09/2024 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