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骑行的路上,看着有人用车推着小狗散步。这哪是人遛狗,分明是狗遛人。不由想起一段有关饲养猫与狗的讨论。

我养过猫也养过狗,从个人的体验中得出,养狗比养猫好。
小时候,父母不让养狗养猫。WG一来,他们都被下放到“干校”,哥姐也“上山下乡”了,只剩我独自一人看家。这是我能第一次“当家做主”的时候,于是便饲养了一只小猫。白天我跟猫厮混在一起,晚上猫爬上床跟我睡一个被窝,好得不得了。
只是有一天,猫爬到我家沙发上,用爪子将皮面挠出几道的印子,露出下面白生生的内皮,并且乐此不疲。沙发是公家的,我们用了十几年都保护得好好的。这下可给我闯下大祸了,父母回来我怎么交代?

于是我揪住猫的脖子,指着抓破的地方大声呵斥它,并在它脑袋上重重拍打几下,让它吸取教训,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下不为例。猫挣扎着呜呜的叫,似乎在承认错误。
本来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哪知道过了两天,它又在原地作案,并且抓挠得更多更深。气得我火不打一处来,上前就要抓它。它情道不妙,一下钻到床底角落我够不着的地方。我找到一根竹竿,将它赶了出来抓住。拎着它到沙发,又打又骂,恨铁不成钢。
《曹刿论战》讲过“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战例。经过两次深刻的教训后,估计小猫应该不会再而三地犯同样错误了。结果不然。下次又看见小猫跳上沙发,还是在那个地方准备发难。
终于,我受不了了,将小猫送于他人。但愿别人家里没有沙发!
后来,到了国外,我养了一条小狗。非常听话,可以说是令行禁止。只要我声音提高几个分贝,小狗就会意识到什么。它会停下,回过头来,两个眼睛乖乖地看着我,等我的下一步指令。而且,它虽然会在沙发上玩耍睡觉,但是从来不会挠抓沙发。

谁不会喜欢懂事又听话的动物呢?
真的还是有人!这次到加州参加婚礼,新娘就领养了两只流浪猫。其中一只有心理障碍,怕生人,我们一去,它就躲在屋里不出来,而且紧张到眼睛肿胀睁不开。这也就算了。关键在于它们也“抓沙发”,跟我以前的那只猫有同样的“爱好”。由于主人宅心宽厚,它们可以无法无天,沙发破损的程度也就可想而知。
原来,只要有爱,很多“无法无天”,也都能被原谅。
回头看看那两个推着小狗“遛弯”夫妇,我忽然明白了些什么。
也就在那一刻,我想起鲁迅《一件小事》中的一段话: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05/16/2026 周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