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故事重演 为入狱抢劫银行

记得当年在学习《美国文学史》之前,我就读过一些欧·亨利(O. Henry )的短篇小说。在众多杰出的美国作家中,他的短篇小说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除了他语言诙谐,构思新颖以外,尤其欣赏他在结尾处出人意料地一笔,那种“欧·亨利式结尾”。在意外带来的惊喜中,读者会在细细回味时,品尝出生活中些许的苦涩。至今我还记得他的《最后一片叶子》、《麦琪的礼物》、还有《警察和赞美诗》。这些都是既出乎意外,又合乎逻辑的经典之作。怪不得他被人们誉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

欧·亨利,本名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 Sydney Porter)。

读欧·亨利的小说,会令人脑洞大开,同时非常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没有想到,在今天的一则报道中,我读到生活中真实版的《警察和赞美诗》(The Cop and the Anthem),也许这就是文学作品的“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故事的主角琼斯(Jones),跟书中的主人公索比(Soapy)一样,是一个惯犯,在匹兹堡、费城、兰卡斯特等地抢过24家银行。当然,也坐过大牢。最近一次是2008年在拉克万纳郡(Lackawanna County)犯下的窃盗案,判刑15到。法院文档显示,琼斯去年6月28日假释。出狱时琼斯已经60岁了。

琼斯过去经常犯案,为了家人的安宁,他从不与家人和亲友联系。从监狱出来后,琼斯觉得实在没脸再跟家人联系,仍然一个人生活。离家后30多年的无消息,家人不知道他是失踪还是死亡了。

琼斯上月抢银行被捕。(提达顿谷地区警局照片)

每当雁群在夜空中引颈高歌,缺少海豹皮衣的女人对丈夫加倍的温存亲热,琼斯在街心公园的长凳上焦躁不安、翻来复去的时候,人们就明白,冬天已近在咫尺了。

琼斯意识到,该是自己下决心的时候了。琼斯对越冬的抱负并不算最高,他不想在地中海巡游,也不想到南方去晒令人昏睡的太陽,更没想过到维苏威海湾漂泊。他梦寐以求的只要在继续待在监狱吃牢饭,以免成为家人的负担,这些就足够了。

这次出狱后,琼斯发现自己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开始是胃口不好,后来连走路的时间长了,手脚会发软,心里面老是发慌。身上会冒出一层虚汗,头发像洗过一样,湿漉漉的。琼斯知道,以他目前的身份和身体状况,不大会获得任何公司的雇佣。当然,他也没有钱去看医生。病病歪歪中,不禁想起监狱里的那间安静医务室,和那个中年女大夫眼镜后善良的目光。

是啊,监狱里按时开饭,喝咖啡吃三明治不用自己掏钱。监狱有床睡,被单洗漱用具齐全,而且不用按月交房租。一想到房租他就头疼,出狱一个多月,工作一点着落都没有。当然还有里面结交的”志同道合“的伙伴,彼此交流生活和“工作经验”。而且有病可以免费医疗,甚至可以偷看女医师弯腰检查时露出的曲线,或者找借口大大方方地跟女医师“聊天”。

秋风阵阵,带来冬季来临的寒意。此刻,对琼斯而言,这就是他日思夜想的最大愿望。

不知道琼斯上学时,是否读过欧·亨利的《警察和赞美诗》。但是他的所思所想,跟欧·亨利描述的如出一辙。只不过,一旦决定了回到监狱,琼斯便立即着手将它通过“简捷的途径”变为现实。

而不是像欧·亨利笔下的索比,先打算去豪华餐厅大吃一顿霸王餐,然后走向垂涎三尺的监狱。不料“脚刚踏进门,领班侍者的眼睛便落在了他那旧裤子和破皮鞋上。强壮迅急的手掌推了他个转身,悄无声息地被押了出来,推上了人行道”。

之后,索比捡起一块鹅卵石,向玻璃窗砸去,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等警察来抓他。却被警察认为”毁坏窗子的人绝对不会留在现场与法律的宠臣攀谈,早就溜之大吉啦。”

然后,本准备去调戏一个良家妇女,却不知那是一个“要不是那个警察老瞅住我,早就同你搭腔了”的妓女。

随后,索比自以为捞到了“扰乱治安”这根救命稻草就可以入狱,于是在人行道上扯开那破锣似的嗓子,像醉鬼一样胡闹。却被警察理解为“是个耶鲁小子在庆祝赛球胜利。”而置之不理。

最后,索比从一位衣冠楚楚的人那里抢了一把伞,还自称是伞的主人,却不料那把伞却是今天早上那人在餐厅“捡”的。

我怎么觉得琼斯应该是看过欧·亨利的那本书,否则他不会像倒霉的索比一样,绕过那麽多的弯路。在这一点上,琼斯比要索比幸运——一次搞定!

那天早上,下着雨。琼斯身着黄色雨衣和带着医疗口罩,不慌不忙走进艾伦镇大道(Allentown Boulevard)7200街区的泽西海岸州银行(Jersey Shore State Bank)。

大大方方地走到柜台前,琼斯把一张写有“这是抢劫”的纸条交给银行一名女性出纳员,并告诉她,“记得妳受训的内容”。得手后,琼斯将5000元装入一个黑色袋子,扬长而去。

为了不想像可怜的索比一样,让警察发生误会,或者找不到他,琼斯离开时故意被摄影机拍到。

他穿越停车场后,开着一辆1999年式的丰田嘉年华汽车(Toyota Camry)出现,后座明显地露出他脱下黄色雨衣。这样,警方就可以毫不费力地依车牌查到车主为琼斯。

下车后,监视器画面显示,琼斯从车中拿出一个黑色袋子并带进室内,而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与抢劫时类似。

最后,当警方持搜索票上门查案时,琼斯说:“我没什么好藏的,这是我故事的最终章节。”

琼斯坦言,此举纯属走投无路,无意伤害银行的任何人。本打算弄一笔小钱,潇洒一下,花完这5000元后,再进监狱。没有想到,才花了不到2000元就被绳之以法。

在法庭上,琼斯坦承对抢劫的指控,并向法官供称,由于自己的健康状况恶化,30年未与家人联系,身心无依无靠,因而希望犯一个不大不小的罪,可以继续待在监狱吃牢饭,以免成为家人的负担。而抢劫银行,则是他最为熟门熟路的活计。

也许,故事可以这样结尾——

在琼斯决定抢劫银行的前夜,月亮挂在高高的夜空,光辉、静穆。行人和车辆寥寥无几,屋檐下的燕雀在睡梦中几声啁啾。这会儿有如街对面老教堂的气氛,风琴师弹奏的赞美诗拨动了床上难以入眠琼斯的心弦,因为当他生活中拥有今年已经八十多岁的老母,当他无力地回忆着儿时亲人们之间的爱,年轻时梦想当银行家的抱负,几十年不曾见面的朋友,以及青春期荷尔蒙的冲动和纯洁无邪的初恋时,他是非常熟悉赞美诗的。

此刻琼斯的敏感心情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交融在一起,使他的灵魂猛然间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他立刻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这一切构成了他的全部生活。

顷刻间,这种新的思想境界令他激动万分。一股迅急而强烈的冲动鼓舞着他去迎战坎坷的人生。在上帝的指引下,他要把自己拖出泥淖,他要征服那一度驾驭自己的恶魔。

在60岁不过是中年的当下,他还算年轻。他要再现当年的雄心壮志,并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它。管风琴的庄重而甜美音调已经在他的内心深处引起了一场革命。明天,他要去繁华的商业区找事干。上次有个财务公司请他面谈电脑顾问的工作,那可是他在监狱所学的强项,明天去这家公司面试,接下这份差事。他愿意做个煊赫一时的人物。他要……

——这是一个美好的,但是老套的结局。

如果生活真的是这样演绎,欧·亨利的小说也是这样结尾,那么,这类故事会被无数说教般的俗套所淹没。我们很可能就不会从那段新闻中联想到犯了罪者不能入狱,而改过自新的人反到入狱的不明是非,颠倒黑白,以及对犯罪行为的“容忍”和对无辜行为的惩罚的悖论。


2022年10月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