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哥今日返台,为他12天的中国之旅,画下句号。私以为,留下三个“五”值得一提。

其一,老马哥此次大陆之行,先后去了大陆5个城市,包括南京、武汉、长沙、重庆与上海。他到长沙(湖南)可以理解为探亲,到南京可以理解为拜竭国父孙中山陵墓。到武汉、重庆与上海的目的就不是那么明显了。勉强可以理解为武汉是辛亥革命首义之地,重庆曾经是抗战时期的陪都,上海则是中国第一大城市。不去北京是避免政治问题,大陆国家元首不会破格接见一个“前总统”。该去的时候他没有去。或者说他生性如此,又或者说,他命该如此。
其二,老马哥此行大陆,“五破”两岸禁忌言行,是台湾赴中国人士的首例。据港媒“盘点”,其中包括在中山陵题字写“民国年号”;辛亥革命博物院振臂高呼“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湘潭县祭祖六提“民国”;自称“当选中华民国总统”;湖南大学致词提“一中各表”,称“台湾、大陆都是中华民国”。
这也说明,大陆目前的对台政策有某种程度的“怀柔”。比如中山陵内,老马哥题字落款则写民国年号“百十二”,形同在大陆确认“中华民国存在”是现在进行式。大陆方面应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了。
不过,尽管大陆不去理会和责难,但由于老马哥只写了民国年号,没有标明“民国”,反而遭到了绿营批评。我就不明白了,绿营不是一直否认“九二共识”存在,一向标榜台湾独立,“一中一台”,他们难道会为所谓“中华民国”的颜面而力争?人们不禁会想,莫不是“绿营舞剑,意在马公”?
其三,“五权宪法”。中国在纪念辛亥革命时,会提到国父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旧称“孙文学说”、“国父思想”、“总理遗教”。这在从小生长在武汉的我是颇为熟知的,因为我从小就知道武汉有个三民路,还有民族路、民权路和民生路。同样,也是大陆人民耳熟能详的。

但是“五权宪法”则较少提及。五权宪法是孙中山提倡的实行“五权制度”的宪法原则,即“五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具体而言是将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这五种治权分别由五院独立行使,以防止政府专权。其本意是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由人民掌握,实行“权能划分”。
现在看来,五权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以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三权分立”原则为基础,加上我国封建时代的考试、监察二权而成的。
写进宪法,当然比没有要好。但是,国父走后,国民党是这样执行孙先生的意志和宪法的精神吗?纵观国民党其行,不过是徒有其表。虽然设立了五院,从老蒋到小蒋,仍不过是一党专政,一人专政而已。
君不见,区区一个《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就冻结了《宪法》对于总统连任之限制,实行了一个无须改选的“万年国会”,以及由国民党领导的“党国体制”。使得原本“五权宪法”的民主机制变为”一权独裁”,民主宪政有名无实,此临时条款将《中华民国宪法》强奸近半个世纪之久,直至1991年。唉,旧事还是不提为罢。
在此声明,我绝无非议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这些理念,就是拿到当今社会形态来说,也是无可非议和掷地有声的。只是表明,一个好的理念和制度,能否实行,在于执行者。台湾走到今天的民主,也不是拜“五权宪法”所致,而是台湾的民众争取自由和民主的潮流不可阻挡。

时至今日,作为政治人的老马哥,如果真的像一个乡里人祭祖那样,在祖宗面前,敞开心扉、真心实意地说着掏心窝子的话,还在坚信“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可以救中国,并为此高呼万岁,那么,他的理想国很可能就会在梦中实现。
04/07/2023 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