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条文有依据 州官状告选举人

我从来都没有系统地学习过美国宪法。我猜想,美国人,除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大概都不会系统认真地学习过。即使学过,也不一定理解对了。法律的解释权往往在律师的辩护和法官的判决里。

之前曾经闲聊过一个跟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有关的话题。一个出生在美国的美籍华人,回中国探亲。返回美国时,海关和移民局拒绝他入境,理由是当时的美国排华法案认定他不是“美国人”。这个美籍华人于是根据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跟海关和移民局打官司,最后胜诉。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第一款规定如下:

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修正案对美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第二次制宪”之说。之后的大量司法案件均是以其为基础。特别是其第一款中“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的一项,是美国宪法涉及官司最多的部分之一,它对美国国内的任何联邦和地方政府官员行为都有法律效力,但对私人行为无效。

有关此修正案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在美国国内一直受到争议,自由派通常会接受法院的裁决,并支持通过法院来推翻被指违反民权法律等行为。

上面的案例无非说明一点,法律的解释和应用在美国国内一直受到争议。自由派和保守派都通常以法院的裁决为准,来解释和应用这些法律条文。今天来聊聊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第三款。条文如下:

无论何人,凡先前曾以国会议员、或合众国官员、或任何州议会议员、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员的身份宣誓维护合众国宪法,以后又对合众国作乱或反叛,或给予合众国敌人帮助或鼓励,都不得担任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或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或担任合众国或任何州属下的任何文武官员。但国会得以两院各三分之二的票数取消此种限制。

当下,第三款的内容涉及美国前总统特朗普的2024年总统大选候选人资格的问题。美国一些州,如亚利桑纳州、密西根州、新罕布夏州、纽约州、乔治亚州和华府等州的选务官员,以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撤销特朗普参选资格,成为特朗普争取2024大选一项挑战。

特朗普在社交媒体发文指称:“几乎所有法律学者都表示,第十四修正案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和2024年总统大选有任何关连。”特朗普这样说到底有什么根据?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第三款条文白纸黑字这样写着。

即使是保守派法律学者,对此论点也未获得认同。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条明明白白规定,如果民选官员“参与叛乱或谋反”或者“向美国政府敌人提供援助或表达支持”,将丧失担任公职的资格,除非获得国会三分之二票数同意特赦。有愈来愈多保守派学者,包括哈佛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和退休保守派联邦法官皆主张特朗普在2020大选后以及1月6日前后作为,已违反第十四条修正案,将使他丧失再次担任联邦公职的机会。

另一方面,特朗普党内支持度扩大,遥遥领先,有线电视网(CNN)8月25日至31日的最新民调中,特朗普以52%支持度领先党内群雄,紧追在后的我们佛州州长仅18%。

关键是,特朗普在在2020大选后,尤其是1月6日冲击国会山的作为,是否可以定性成为“对合众国作乱或反叛,或给予合众国敌人帮助或鼓励”?当下,冲击国会山已经又定案,其中有人已经以叛国罪被判处22年监禁。

至于特朗普能否被判为叛国罪,我看比较难。但也不是不可能的。走着瞧。

往时今日

5年前的今天在纽约,外孙女出生的那些日子。有两首小诗留存。


09/06/2023 周三

第三代老之将至 同龄人再度回眸

接着看《心路:透视共和国同龄人》,400多页的书,估计要看一阵子。快则三四天,慢则一个星期,甚至还要长,看心情,看作者笔下功夫,看文章的内容。

一边看,一边想,共和国同龄人是个什么概念?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那年出生的,是我心目中比较严格规范的共和国同龄人概念。或者,像婴儿潮那样,指一个生物时代,一个模糊的范围?

作者在谈共和国同龄人时,提出一个新的概念“第三代”,以区别共和国老一代的革命家——“五四”后的毛泽东一代和“三八式”抗日战争的一代的统称。介乎于第三代人和第一代人之间的称为第二代。按这个划分,江泽民大概就是第二代的代表(194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那么,第三代人的开始应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了吧?根据作者的划分,似乎又不是。因为作者第三代的概念“涵括”了三个部分。主体是“老三届”,往前包括“文革”中毕业的大学生,往后包括“文革”结束还在上山下乡的各届中学生。这个定义比我想象得要宽泛得多,几乎涵盖了整个六十年代正在读书年龄的所有人。

上面有1966年未毕业的大学生,比如我们地质大学当年的红卫兵领袖王大宾和清华大学蒯大富,还有我们的大学老师,1965年入学大大学生,他们都是1940年代中后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出生的。下面如果涵盖了整个六十年代正在读书年龄得所有人,那么以1970年为界,减去学龄前的6年,最后年份应在1964年前后。很巧,作者讲的第三代人,几乎相当于世界上第二次大战后“婴儿潮一代”(baby boomers),指1946年~1964年出生的人。是巧合还是偶然?

以我的理解,共和国同龄人应该指50年代到1966年,即文革前17年,正在读书年龄的所有人。从出生年代计算,大约在1945年(甚至更往前一些),到1960年。

根据是,1950年已经进入共和国纪元,社会,思想、教育各方面正从旧中国转型到新中国,那时入学的小学生至少在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出生。这代人是文革前“17年”教育的承受者,差不多就是一代人。1960后年出生的人,刚进入小学(1966年)就开始了“文革”,整个教育体制和社会风气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变了他们的成长和思维模式。而十年后的1976年,正当他们高中毕业时,“文革”就结束了,他们获得的教育与“文革”前迥然相异。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没有经历文革前17年的教育,在理想教育上比那些“共和国同龄人”差了重要一截,因而不应该属于共和国同龄人这个独特的概念。当然,这只是个见而已。

人类的历史就是一段段用事件和故事划分的一串时间链条。归根结底,这些事件和故事都离不开人,所以历史也就是一个时代的人的故事。所谓“透视共和国同龄人”,也就是讲我们这代人的故事。不管这代“同龄人”的开头和结尾在哪里,我都在其中。

那个年代的教育和灌输,在我们心灵深处积淀下理想主义的人格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至今听到少先队队歌,不论是老版“我们新中国的儿童”还是新版“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都会莫名其妙的激动,有时候还会感动得眼眶湿润。从懂事起,就被教育以卓娅、舒拉和保尔·柯察金以及刘文学、向秀丽等为榜样,“时刻准备着”为集体、国家和“共产主义”而献身。现在回想起来,虽幼稚可笑,但却是美好的回忆。

至少,不像文革时期,还未成年,就被当成“革命小将”,充当“文革”阶级斗争的急先锋,从文斗到武斗,至今懊悔不已。接着又从造反派被打成保守派。昨天还是人上人,趾高气昂斗争牛鬼蛇神,今天就是阶下囚,被斗争,被抄家,扫地出门。这段时间,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都是混乱的,自然而然开始悄悄埋下了反思的种子。

然后又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听起来是“到广阔天地去大有作为”,实际上正如林彪“571工程纪要”所讲的“变相失业”。社会实践让这代人唤起了对过去的反思和怀疑精神,不仅否定了文革的合理性,在审视自身和社会时,开始怀疑和扬弃当初的信仰。

十年动乱结束后,开始大面积的知青返城。他们以待业青年的身份,融入了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他们发现,个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已经不是原先理想中的“共产主义”,过去的信仰和伟人一样,在现实中不堪一击。

好不容易在城市里站稳脚跟,在新一轮的“深化改革”和利益再分配中,他们中少部分跟上了时代的步伐,大多数面临整体下岗的命运。

当共和国四十而不惑时,发生了1989年社会思潮的巨大的动荡,让他们惑上加惑。当共和国五十而知天命时,他们终于在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发展中成熟了,接受眼前的现实,抛弃过去的“理想”。当他们活到共和国六十耳顺之时,发现已经成了退休一族,大多数几乎被社会边缘化了。如今的共和国已经过了“从心所欲”的年龄,他们这一代人老之将至,当中的一些已经离世,活着的也是黄昏夕阳,日暮前的最后一抹耀眼余晖。

共和国同龄人,在经历了30年改革开放以后,出现明显的分野。在经济上,有的家财万贯,有的过着小康生活,有的面对下岗后的相对贫穷。在政治理念上,虽然当年一起声讨四人帮,但是到了今天,一些人成为持不同政见者,一些人是现体制的坚决捍卫者;一些人信奉“普世价值”,一些人坚守“中国特色”,一些人在这些不同的观念中无所适从……这即是他们在思想上成熟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的客观和必然。

本书完稿于2011年,不经意之间又过了12年的光景,这在美国,已经是3任总统的任期。虽然,共和国的同龄人在整体上已经渐次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他们中的一些人,至今尚活跃在社会的各个舞台上,我的同龄人中,有些现在依然把握着国家的命运,是共和国的决策人。

回顾共和国同龄人,总的来说,他们是幸运的,在和平的环境中生活。不像他们的父辈,在战乱中动荡不安,流离失所甚至家破人亡。以我所知道的同龄人来看,经历了十年动乱后,大都坐上了共和国改革开放,1990年代后经济发展的快车,晚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至于理想嘛,对他们来说,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09/05/2023 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