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泄秘密 肥肉香菜卤猪肝

人的胃口是会变的。不知道你们是否有这种感觉和体会。

小时候,我不喜欢吃肥肉,相信很多人都是这样。记得在幼儿园,我把碗里的肥肉扒拉出来,倒在桌子上。幼儿园的老师阿姨非要我吃进去,认为我是浪费粮食或者是挑食。为了不让老师阿姨为难,只好从桌子上将肥肉放到嘴里。但是,从生理上讲,实在是吃不下去啊。肥肉在嘴里呆了半天,就是咽不下去。趁老师阿姨不注意,我就肥肉吐到地上,这样阿姨老师就看不见了。

现在想想,让一个学龄前的小孩子,吃他们不喜欢和厌恶的食物,是多么的不人道,简直就相当于酷刑啊。但是,奇怪的是,长大后,不知发生了什么化学变化还是生理变化,不仅现在不排斥肥肉,有时候还会想吃一口红烧肉、五花肉或者东坡肘子带皮的肥肉。而且,特别想那块肥的地方,一口咬下去,在嘴里慢慢的嚼着,特别过瘾,尤其欣赏那个肥肉的滋味和过程。

此外,我“天生”不喜欢吃香菜,连闻闻都反胃口,估计是父母某个基因的遗传。我的女儿天生也不吃香菜,而她妈妈是极喜欢吃香菜的。这样一分析,很可能是继承了我的遗传基因。女儿那时尚小,才一两岁。为了从小锻炼接班人,她妈妈在喂她香菜被拒绝的情况下,在其它菜下面掩藏了一些香菜,用勺子喂给女儿吃,企图“暗度陈仓”。结果是,女儿坚守基因节操,连菜带饭一口气吐了出来。唉!天性如此,岂可强求。现在女儿也有了女儿,又是一个不吃香菜的,不是遗传会是什么?暗中让我有一种莫名的高兴。

我那时年青,不相信这是“天意”。为了锻炼意志,实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的意思,曾经将香菜强行吞咽下去。结果,到了胃里面,又强行翻了出来。直到现在,我仍然还是不喜欢吃香菜。但是,随着时间的逝去,现在吃一些也没有那么强烈的反应了。不知道是经历的世事太多,学会了一些必要的妥协,还是基因某个链条开始发生什么转变,总之,是能够容忍香菜和一些以前拒绝接纳的事物了。通常,人们搞不清楚的事情,就会觉得是上帝的旨意。但是,有一个变化,是炊事班长直接导致的,也是我们的一个秘密。

记得上大学在河南鹤壁地质队实习的时候,一大早就起来,吃上一个玉米面做的窝窝头,我们戏称“黄金塔”,有的还搭上一个红薯面的黑窝窝头,同学们称之“黑铁塔”,喝完一碗香喷喷的玉米粥,就到淇河边上去上工了。工作很原始,在河滩上用铁铲和铁镐挖一个长方形的大坑,把坑里的沙石用手推车运到淘洗的地方。然后,通过机械淘洗,从河床上的沙石中寻找金刚石。

河边的劳动是个体力活,靠人力用锹和铁镐在河漫滩上往下挖。河滩表面是一层松软的细沙,下面是鸡蛋大小的鹅卵石,再往下,就是大块的砾石层了。越往下挖越费劲。到了一人多深的时候,坑底完全是砾石和鹅卵石的混合体。铁锹一次只能挖出几个鹅卵石,震的虎口生疼。遇到较大的砾石,就要用铁镐将周边的鹅卵石和沙砾刨干净,将铁镐插入砾石底部,用杠杆原理的方法,将大块的砾石撬出。一块大的砾石,一个人往往搞不定,要几个人合力才能撬起来。然后搬入小推车中,沿着坑里留出的一条斜长的石头通道,拉到坑外去。劳动是辛苦的,磨练中的精神倒是挺愉快的。

那时候年青,能干活,也能吃。记得跟同学打赌,一次一口气吃了5个“黄金塔”。那玩意儿男生平常一顿能吃2个,女生一顿只能吃一个。打赌的结果是赢了一个大白面馒头。听说我们的学长,前总理温家宝,在西北地区的地质队工作时,也有吃过五个白面馒头的经历。

比“黄金塔”更难吃的是“黑铁塔”。红薯无论蒸炸煮烤,都好吃,尤其是冬天从火炉中掏出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更是好吃。可是红薯面做成的窝窝头就大不一样了。一般我们都不去碰“黑铁塔”,那玩意儿太难吃,吃一个都够呛。记得打赌吃了三个,结果肚子不舒服了一个下午,连晚饭都吃不下去了。

工作苦和累,年轻时挺得住。手上打泡,腰酸背疼都是小意思,关键是野外强劳力的工作需要营养的支撑。窝窝头玉米粥咸菜圪塔头,这些粮食还是不够“硬”。一过头半晌,身子就没有劲儿了,速度和进度显然慢了下来。地质队为此改善伙食,时常从老乡那里买来猪肉,给我们开开荤。以便增强我们的体力,继续奋战。

在野外老乡家,炊事班的烹饪方式很简单,也很实用。支起一口大锅,锅里烧开水,把半匹猪肉切成大块,加上酱油佐料倒在锅里面烹煮,咕嘟咕嘟一阵子后,肉就在里面就烧熟了。村外隔多远都能闻到那个香气。拿出来将肉块切成片,就是卤肉,按斤两称着卖,那可是结结实实的“硬货”。那时候,虽然在地质队野外实习有额外补贴,而且老乡那里买的肉也相对便宜,可是我们还是没有那么多的银子,可以像梁山好汉那样,敞开了肚子大块的吃肉。当然,更谈不上大碗的喝酒了。干体力活要的是力气,就要饱饱地吃顿“硬”货。肉,那个时候在城市里,是国家按计划供应的,有钱也买不到。在农村,虽然不要计划,可以有大块的肉吃,但是,就是囊中羞涩啊。

后来,我们一个同学,外号“炊事班长”的吃货无意中发现,这里的猪肝被当作猪下水一样卖,是猪肉一半的价钱。而在我们武汉,猪肝卖得比猪肉还要贵。在老乡那里,猪肝只要三四角钱一斤。就是说,买半斤卤肉的钱就可以买一斤卤猪肝。那一副两扇大大的猪肝,大约卤出来也就是一块多钱。炊事班长发现这个秘密后,没有敢跟大伙儿宣布,因为那是个僧多粥少的年代。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小伙子,就一副猪肝,再大也不可能打发得了。炊事班长只跟住在同一个老乡家里的同学们暗中讲了。我有幸跟炊事班长住在一个屋檐下,幸福的分享了这一秘密。同时,我们还在屋檐下一致表决并庄严宣誓,任何人不得外泄猪肝消息,誓死严守“组织”机密。

工地离开驻地大约有两里地。下工后,我们几位同学,就像当年八个样板戏“海港”中韩小强唱的那样:“下班好似马脱缰,海鸥展翅要飞翔”。暗暗加紧步伐,一溜烟地赶回驻地,早早就到厨房里,把那副在锅里冒着香味的猪肝拿出来。大家凑好份子钱,让大师傅跟我们切好分好。然后,为保密起见,埋在碗底。同时,为了不引人注意,大家分头分批分散出去。然后回到老乡家里,聚在一起,大嚼一顿。

说实在话,在此之前,我是不喜欢吃猪肝的。尤其是食堂做的猪肝汤里的猪肝,颜色浅浅淡淡的,吃上去有点苦。但是,自打尝试了卤猪肝后,发现原来味道完全不一样,不是一般的好吃。猪肝卤煮后,一点都没有苦味,有着跟猪肉截然不同的味道。咬一口,粉粉的还有劲道。猪肝上既有大锅卤猪肉的香味,又有猪肝特有的香味。我的味蕾和胃部从此对卤猪肝是大大的欢迎。

这是我唯一记得时间、地点和原因的一次味觉转换。直到现在,我对卤猪肝仍然是情有独钟的。

一晃五十年过去,不知当年一个屋檐下的其它同学们是否还保守着我们之间的这个秘密。时至今日,当年的保密期一个已经失效了。现在讲出来,也不算是出卖组织和泄露机密的叛徒了吧。


初稿于马州饿半拉山庄 02/23/2018
修改于佛州瓦蓝湖 07/1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