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读本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安妮·卡森诗歌《红的自传》(中译)。400多页读到一半时,产生一点想法。
语言有时有意义,有时没有意义。我理解的时候,语言是有意义的,虽然我的理解并不一定正确。
我不理解(误解)的时候,语言是没有意义的。它们就是一堆文字堆砌在那里。
更多的时候,我只是理解了语言其中的部分意义。
诗歌,是一种文字的堆砌。读懂了,就有意义。读不懂,就没有意义。似懂非懂,则介乎于有意义和无意义之间。
意义跟感觉有关系。语言是感觉的外露,是意义的表达的工具。理解是通过语言翻译文字下面的意义,部分的、局部的、零散的,但一定不会是100%。
下面是一段由此产生的感觉,试着用分行的形式呈现。

《血的自传》读后——
迎着瓦蓝湖的晨光熹微
想象中革律翁漫步在
汗涔涔的沥青街道上
身体如一张湿软的床垫
白兰花用浪漫的手臂簇拥着阴郁的天空
一个柔软的感觉擦亮脑神经末梢的边缘
他在树下抬头一些花苞率真地挺立在花茎上
像绵羊的小角试图顶住湿润的空气
灰色的秋雨天穹钳住湖面
和周围的房屋如一只马嚼子
时间是抽象一种强加给钟表刻度的意义
空间不是日光的边沿在昏暗中变钝

眼睛漫游至墙壁电子时钟上的数字
手脚划拉着革律翁最喜欢的游泳池问题
四支橄榄色的沙鸥在牙签上旋转
小酒馆油炸的薯条在空气中融入啤酒瓶
靠着海尔外骨骼机器人
他从从屏幕上爬上一座山顶
叹息花费了一生的时间和精力
而山势却开始向下倾斜
山底下中一只金色的四脚小兽站立
咖啡和牛奶将语言再度调色
AI的非自然属性被人类命名为超级
革律翁不确定谁更古怪和押韵
赫拉克勒斯还是他自己

我喜欢安妮·卡森诗歌中的意象,理解的和不太理解的。我不太了解诗中人物的意思,因为不太懂希腊神话,更不懂希腊语。尽管知道一点希腊神话里的革律翁(Geryon)的故事,一个三头或三体巨人,被英雄赫拉克勒斯杀死,以及赫拉克勒斯(Heracles)的十二项功绩的传说。我所熟悉的神祗是西游记里的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封神榜中的哪吒三太子和封神的姜子牙。
我知道中文翻译肯定会失去原作的原汁原味,以及语言后面的很多意义。我不知道我理解了多少安妮·卡森的意思,但是,比起不读他的诗歌,我还是或多或少地了解了一些安妮·卡森。
从中也得到一些散发的思维。文字有一定的格式,但是在表达思想时,可以不受限制。不要强行或勉强塞进一些世俗的陈规。正如卡森的做法,她打破小说、诗、散文、翻译、评论的边界,不让世俗陈规把自己塞进一个整齐的盒子。
我的分行不是装饰,是呼吸、停顿、突转和犹豫,更是一种天马行空稍纵即逝的自由。
读完剩下的一半,也许,理解会更深一些。或者,可能会更复杂、更回旋。一些前面不懂的意象,后面会突然回响;有些以为懂了的地方,反而会重新变得可疑——“让子弹先飞一会儿”。
也许,这就是文字的浪漫,思想的魅力。
10/11/2026 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