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应保障 破坏财产当受罚

一则小新闻,引起我的注意。前几日(8月13日),肯塔基州的一名女子,涉嫌在华盛顿二战纪念碑喷涂标语,并向喷泉投放肥皂液被捕,被控两项联邦重罪最高可判10年。

报道说纪念碑上被喷涂的字样“干净的手,肮脏的钱!”(Clean hands dirty $”)。这里“干净的手”(clean hands)是一个英语习语,通常有“清白、没有做坏事”的意思。而“肮脏的钱”(dirty money)则是“不义之财、非法或肮脏的钱”。她写在二战纪念碑上的这句话,大致是在表达一种讽刺:表面上是清白的、正当的,背后的钱却有问题。她认为政府应该更加廉洁,纳税人的钱不应该被滥用。

她还直播了过程,并多次承认是自己所为,声称是为了推动她所谓的“吹哨人案件”进入法庭。周五早上又在脸书直播说:“是我干的,我会投案自首”。

当然,如果她站在纪念碑前举牌“干净的手,肮脏的钱!”,或者喷绘在自己携带的纸板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这属于典型的政治言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政治言论给予最高程度的保护。

但是,“表达观点”并不等于可以毁坏别人的东西,这里恰恰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边界。她表达的观点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但她选择破坏纪念碑作为表达方式,并不因此自动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

美国国会早在2003年就制定了《退伍军人纪念碑保护与表彰法》。其中规定,故意损坏、破坏或者企图损坏公共财产上的退伍军人纪念碑,在法律规定的联邦管辖情形下,最高可处10年监禁,或者罚款,或者两者并处。

我觉得这件事应该分开看。一方面,她的诉求——正当不正当,可以争论;她表达诉求的权利——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另一方面,她选择破坏二战纪念碑的方式——不应当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至于她是否值得10年监禁——则是比例原则和量刑问题,不能因为“这是二战纪念碑”就自动等于应该判10年。

对此,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检察官于周五宣布提起指控。后续案件如何发展,引起公众的持续关注。


往时今日

去岁今日,习作小令【唐多令·感秋】一首。

蘆葉撫汀洲。
瓦藍水碧流。
倚浮雲,似在黃樓。
往事悠悠回首望,幾輪月,幾番秋。

心事付沙鷗。
落紅懷楚州。
看人間,一葉扁舟。
七旬多情應笑我,童心在,已花頭。

十年前今日,曾写过一首【为了忘却的纪念】,谨记日本“八一五受降日”。

田野里滚动着和平的碧绿
已然闻不到胜利的花香

山脊上铺洒着希望的金黄
早已不见邪恶的硝烟

白云朵朵轻托童真的梦幻
漂浮在清澈无邪的蓝天

和平在悲伤和狂欢中沉静下去
战争在不安和攫取中抬起头来

忘却是为了禁锢古老洪荒蛮力
纪念是为了维系人类浩荡尊严


08/15/2026 周六

无奈瞬间自然界 国之重器在于人

自然界不断地被人类的改造所利用,如逢山打洞、遇水架桥,拦海造田、利用风能、太阳能和水能发电,给人类生活带来各种便利。但是还是有许多人类目前无法控制的地方,比如在台风、地震、海啸等大的自然灾害之前,人类就显得有些手足无措。甚至脆弱得连佛罗里达窗外的一阵雷声,就可以让面前的电脑黑一下,对外的联系瞬间断掉,然后就是WIFI重启,重新建立与外界的联络。

同样,人类在改造自身存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前进。今天看了电视剧《重器》的前面几集,有关中国法制的建设和发展。讲的是80年代的政法大学学生在小县城实习碰到的一些案例。当时的社会环境是我们熟悉的,比如公安系统所谓的“从严、从重、从快”的政策,让人想起过去的“乱世用重典”的说法。在那个境况下,有的案件判的过重,不该枪毙的枪毙了,电视里就有一个嫌疑人这样被枪毙了。一个通奸嫌犯,被作为强奸犯判处死刑。不管怎么说,那都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有一段时间,公检法队伍补充了一批复员军人,这些人虽然忠于国家,但是法律知识和意识较差,执行起来就会有偏差。我的中学时期,正值文革,学校停课闹革命,家长们到干校学习去了。我们几个同学没有事就聚在一起玩,早上跑步锻炼身体,白天在外面闲逛或者到江边游泳,晚上就在一起打牌。

打牌开始时记分,我们在一个本子上记下各自的输赢。后来觉得不过瘾,于是就买来一分钱一个的的糖果作为输赢的筹码,一人十个,堆在牌桌上。一天晚上,大家正玩得高兴,突然一阵敲门声响起,一开门,几个警察冲了进来,为首的一个用手电筒指着我们,说我们时聚众赌博。然后不由分说将桌子上的“赌具”抄收,并把我们押解到附近的一个派出所。

然后一个个的像犯人一样分别审问我们。我们不就是打个牌,记个分数,将糖果作为骰子,作为输赢的象征而已。要知道,那个年代,还没有见过专门的骰子,而且我们兜里又能有几分钱?审讯来审讯去,我们的回答都一样,既不知道串供,也没有机会,讲的都是实情。警察问不出什么来,有没有赌博的证据(钱),只好找别的碴子。先查我们有没有流氓行为,我们老老实实清清白白,结果当然是没有案子可查。然后又查我们是不是造反派或者保守派。虽然这已经超出了刑事案件和派出所治安的范围,但是他们总想找出一点什么理由来证明他们没有抓错人。

最后,在派出所熬了将近一晚上,警察先生们以“变相赌博”为罪名,将我们训斥了一顿,凌晨3、4点钟将我们释放了。这是我此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被警察抓捕的经历,也不知道是否像那些真正的罪犯一样,从此留下案底。

至今,我仍然觉得他们应该向我们赔礼道歉,在并没有搜查证和逮捕证的情况下,就强行将我们拘留,毫无证据地想当然行事,滥用国家公器和手中职权。那是一次对人身自由的不当干预,即便最终没有留下正式案底,那一晚的恐惧与屈辱,也足以让人记一辈子。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这点委屈,跟那些被冤枉而失去自由和生命的人比起来,又算得什么?

经过此事,我们不打不相识,后来这几个警察(复员军人)竟然跟我们成了朋友。当然这是后话。

放在今天,通奸这个词几乎不再使用,更不用说是犯罪。强奸犯如果不致对方死亡,也不会判处死刑。律师也不会因为体嫌疑人辩护而被逮捕,疑罪从无也开始进入中国的法律系统。不能不说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有着长足的进步。

我将继续跟剧,看看结局如何?


08/14/2026 周五